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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发出信号 大力推动引导基金发展
日期:2016/5/28  人气指数:10051
        5月2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提出“成倍扩大中央财政新兴产业创投引导资金规模,加快设立国家新型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完善市场化运行长效机制,实现引导资金有效回收和滚动使用,破解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创投引导基金的发展被作为此次常务会议的两个核心议题之一,体现出在当前经济转型期国家对创业投资及新兴产业发展前所未有的重视。
        此次决定旨在通过改革政府投入方式,更好的发挥中央财政引导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及资源向新兴产业倾斜,带动各方资金特别是商业资金用于创业投资,完善竞争机制,让市场决定创新资源配置,从而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处于成长期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按照以往的惯例,预计此次常务会议之后很快会有更多实质性的利好政策消息颁布出台。
       从会议公报提及的内容来看,本次决议共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成倍扩大引导资金规模”
        此次会议明确将加大政府创投引导资金的规模,加快设立国家新型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会议公报中所用的“成倍扩大”字眼初步反映出了中央财政对新兴产业创投引导基金支持的力度。根据投中研究院今年2月份发布的《2013年中国政府引导基金专题研究报告》统计,目前全国29家省级引导基金中规模超过10亿元的仅占到15%左右,特别是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引导基金的规模相对偏小,无法起到其应有的引导作用。而从这次的会议精神来看,未来引导基金的规模有望进一步扩大,这对于提高创投引导基金对当地新兴产业的引导带动作用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是“完善市场化运作机制”
       此次会议提出要“改革政府投入方式,更好发挥中央财政引导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带动各方资金特别是商业资金用于创业投资,完善竞争机制,让市场决定创新资源配置”。
2008年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是指由政府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主要通过扶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引导基金本身不直接从事创业投资业务。”
       一直以来,政府创投引导基金均以“市场化运作,政府引导”作为其运作的基本原则,但在我国政府创投引导基金多年的实践过程中,无论是从中央还是到地方,引导基金市场化运作的机制并不完善,各个地区的地方引导基金受到了主管部门管理运作水平和专业能力等格方面的制约,效果参差不齐,其本质原因在于:与市场化运作的FOFs不同,引导基金其本质源于政府职能的延伸。引导基金在市场观测与基金的筛选标准、投资策略限制、基金监控、激励机制以及退出方式等许多方面均与市场化的FOFs存在差距。此次会议提出要加强引导基金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完善竞争机制,让市场决定创新资源配置,未来引导基金将会在政策与市场竞争的引导下逐步走向市场化,这将有利于提升各地创投引导基金管理团队的运营水平与专业能力,同时也能够有效地解决创投企业募资困难等问题,鼓励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新兴产业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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